明稅王永富律師,曾任國稅局課長,30餘年國稅局、法院、檢察署的稅務行政及訴訟實務經驗,高考二級會計審計科及格、高考律師及格,中正法律碩士及中山財管碩士跨領域碩士,中正企管系商事法兼任講師。
明稅代理客戶勝訴撤銷中區國稅局遺產稅新臺幣1.29億元課稅處分(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553號判決)、代理客戶勝訴取得退還客戶溢繳土地增值稅一千餘萬元(最高行政法院112年度上字第255號判決)等經典巨額稅務訴訟案件勝訴佳績,在稅務行政訴訟等領域,發揮指引的作用,最大限度保障客戶合法權益。
明稅擔任客戶刑事自首辯護案件,為客戶爭取得無罪判決(新北地院112年訴字第638號刑事判決)。擔任客戶被訴違反稅捐稽徵法、詐欺、侵占、強制等刑事辯護案件,為客戶爭取得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新北地檢署檢察官111年度他字第9270號、113年度偵字第21442號及台南地檢署檢察官113年度偵字第15800號不起訴處分書)。接受客戶委任代理客戶被訴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案件,為客戶減少580萬元之賠償金額(本件97%勝訴,新北地院110年訴字第1568號民事判決),有效維護客戶民刑事法律上權益。
明稅擁有稅務法律領域實務經驗的發展優勢,相對比一般律師因欠缺稅務法律實務經驗、會計師因欠缺全方位的法律專業知識,明稅更能為客戶解決稅務調查、復查、訴願、稅務訴訟、涉稅民事訴訟、涉稅刑事訴訟等稅務法律爭議,爭取客戶最佳利益。
明稅秉持孫子兵法:"知彼知己,百戰不殆",科學的真理,為客戶提供"稅務+財務+法律"三位合一的全方位服務,多次防止稅務機關對客戶違法取證調查之稽徵程序、或違法課與客戶稽徵程序所無之程序負擔或協力義務,避免或減輕客戶的稅務法律風險,成為最受客戶信賴的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