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稅王永富律師,曾任國稅局課長,30餘年國稅局、法院、檢察署的稅務行政及訴訟實務經驗,高考二級會計審計科及格、高考律師及格,中正法律碩士及中山財管碩士跨領域碩士,中正企管系商事法兼任講師,明稅遵循在最擅長的稅務法律領域的發展策略,為客戶提供"稅務+財務+法律"三位合一的全方位服務,相對比一般律師因欠缺稅法實務經驗及財務理論知識不足、會計師則因有國稅局對其簽證稅務案件加強查帳的壓力及欠缺法律專業知識,明稅代理稅務爭議或訴訟案件,更能最大限度維護客戶憲法上財產權。
明稅始終堅持專注的精神,服務的理念及心態,秉持孫子兵法:"知彼知己,百戰不殆",科學的真理,代理客戶撤銷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遺產稅新臺幣1.29億元課稅處分(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553號判決)、及命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退還客戶溢繳土地增值稅新臺幣一千餘萬元(最高行政法院112年度上字第255號判決)等經典巨額稅務訴訟案件,取得勝訴佳績,在稅務行政訴訟等領域,發揮指引的作用,最大限度保障客戶合法權益。客戶刑事自首辯護案件(新北地院112年訴字第638號刑事判決)之刑事辯護案件,為客戶爭取得無罪判決。在客戶被訴稅捐稽法等辯護案件(新北地檢檢察官111年度他字第9270號不起訴處分書),為客戶爭取得檢察官不起訴處分,代理客戶被訴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案件,為客戶減少580萬元之賠償金額(本件97%勝訴,新北地院110年訴字第1568號民事判決)。
明稅致力於解決客戶稅務調查、復查、訴願、稅務訴訟、涉稅民事訴訟、涉稅刑事訴訟等稅務法律爭議,及客戶稅務申報、稅務規劃、稅務諮詢、稅務顧問服務,多次防止稅務機關對客戶違法取證調查之稽徵程序、或違法課與客戶稽徵程序所無之程序負擔或協力義務,避免或減輕客戶的稅務法律風險,成為最受客戶信賴的律師事務所。